有关个税和社保的政策解读

2018-12-19 分享

2018年5月1日,全国基本实现了国地税业务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网上税务”,让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跑一趟然而,每一次的改革对于我们会计人员而言都是那么的应接不暇,新的政策还在适应、学习,接着又有传言“个税要变革了”。

于是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个税起征点正式变更为5000元,纳税人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据实申报。

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个税税率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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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注意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 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 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次新法的亮点注意,仅居民个人才有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注:1.综合所得里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收入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新法中取消了对劳务报酬所得加成征收的规定; 3.因为旧法中的劳务报酬所得有加成征收,所以无法直接在新 旧法中对该四项所得的税负变化进行定量分析。

李克强总理还明确指出:1.扣除范围和办法实施细则要具可操作性,最大限度避免政策理解和执行产生歧义,确保精准施策;2.专项扣除方案出台后不会 ‘固定死’,而会随着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动态调整;3.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 消费能力。

我们要注意的是个税的缴纳是遵循收付实现制的,实际的代缴义务是按工资的实际发放时间为准。例如:9月的工资,10月发放,而是在11月申报10月发放的工作。

关于社保一直也是企业所关注的焦点,“2018年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安排,于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又被传的沸沸扬扬,又一场头脑风暴来临。网上流传各种帖子“社保要强制执行”、“2019年社保停止开户”、“2019年停止企业注销”等等。特别是再出了范冰冰事件,小型企业老板慌了,“会计市场”出现各种业务,大量企业注销,会计人员也可以做业务员了。

我们总理在会议上又说了,社保不会追缴,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其他的待具体政策。总的原则就一条: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也就是说会不会强制、社保停止开户、停止企业注销没有政策规定。

我们一直担心的另一个问题:社保归税务局代征收了,随着金三系统的上线,税务数据透明,一家公司给员工发了多少钱,公司报的个税的基数系统里面都有,社保需要据实缴纳。税务局实际已经掌握了公司的数据,那么社保缴纳基数怎么办?

企业面临工资费用数额大,社保缴纳基数就较大,但是相对企业所得税就低。同样,工资费用数额小,社保缴纳基数就较小,但是企业所得税就高了。对企业而言顾此失彼,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根据实际数额申报缴纳就好,况且有关部门也正在研究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

谁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也是企业所关心的问题,首先,劳务派遣是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其次,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故应由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义 务。

税务稽查政策会越来越严,2019年新的税收政策将会出台。在次之前我们不要轻信有心人士的谣传,一切应待具体政策,充分做好积极配合准备工作,将实际经营状况、真实的财务数据提供给税务部门。

作为会计人员更应该坚持会计准侧、原则,努力提高自己专业知识能力,对于财税政策的变更应保持一颗不断学习的心,一切以政策准则为准,不盲信、轻信,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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