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陕西省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10-15 分享
2018年陕西省初级会计师证书准备开始发放、主要有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
为做好2018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市考生领取证书注意事项
1.各市考生领取要求:各市领取证书按照本市证书管理部门要求执行。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各市考生个人领取证书业务。
2.各市领取证书地址和电话(见附件1)
二、省直考生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省直考生可根据本人需求选取邮寄或窗口领取的方式。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
2.邮寄流程
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考生首先在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中找到本人的证书管理号,尔后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在网站主页找到证书发放窗口,进入证书邮寄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
考生通过微信支付费用(由邮政公司委托典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后,邮局以EMS的形式将证书邮寄给考生。西安市各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高新区、曲江新区、经开区、港务区、灞桥区)支付费用为12元(邮寄费10元+包装袋2元)。除西安10个区外需支付22元。
4.邮寄要求
(1)邮寄地址必须填写详细准确;(2)必须在付费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本人移动电话+取得资格证书名称+邮寄地址(例如:张三+13312345678+会计中级+XX省XX市XX区XXX路XX号);(3)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收取快递(袋内装有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一份)。
5.在邮寄过程中出现资格证书损坏、丢失,邮政投寄公司将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我中心证书补办程序负责免费补办;出现收件人拒收或其他无法邮寄情况,邮政物流公司将资格证书退回我中心并及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因考生地址填写有误或没有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造成无法投递等个人原因,由考生承担相关费用。
6.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邮局经办人电话:15339223923。
(二)窗口领取
1.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22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在规定时间无法领取。
2.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118路、221路、401路、716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29—89538291。
3.领取流程
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填写样式见附件3)。依据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5326)。
4.领取要求
(1)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2)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
(3)考生领取证书时,在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方注明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以便快速领取证书。
(4)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前来领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以下地区已经公布领证时间,还未公布的地区各地将在10月陆续公布领证时间。领证信息,持续更新中...
01. 北京市
02. 湖南省
03. 青海省
04. 安徽省
05. 江西景德镇
06. 西藏省
07. 福建省
08. 福建龙岩
09. 福建漳州
10. 福建南平
11. 福建宁德
12. 福建莆田
13.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