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经济法讲义第五章(二)
2018-08-24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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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3承诺
承诺 | ——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
必备条件 | A:必须由要要约人作出(代理人作出时,须有合法的委托手续) B: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C:承诺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D: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 ||||||||
承诺限期 | 要约中是否确定承诺期限 | Yes | 要约的作出方式 | 相应的承诺期限及注意事项 | |||||
A:信件或者电报… | ——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以投资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 |||||||
B:快速通讯方式(电话、传真) | ——自要约到达受约人时开始计算 | ||||||||
No | 1、对话方式 | ——即时作出承诺 | |||||||
2、非对话方式 | ——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
合理期限 | A:要约到达受约人的期间 B: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期间; C:承诺通知到到达要约人的预期 | ——按通常情形而言,承诺期限应包括左述三期间 | |||||||
生效 | ——达到要约人时生效 | ||||||||
撤回 | ——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即在承诺生效前达到要约人 | ——承诺:不存在撤销 | |||||||
延迟 |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 | ——除要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延迟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 |||||||
迟到 |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即时达到受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达到受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 | ——除要约人即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是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 |||||||||
Yes | ——为新要约 | ||||||||
No | ——即非实质变更,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例外情况:出要约人即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城垛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
——典型例题0509 (2014单选题)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 陈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 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 直至5月15曰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A: 5月18日 B: 5月9日 C: 5月11日 D: 5月15日
答案:B
——解析:简单应用型题目,根据现行规定,要约以信件做出 的,但信件未载明日期的,以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即属于该种情形,即应以“邮局将信件加盖5 月9日邮戳发出”作为承诺期限的起算曰;故选B:
——典型例题0510 (2014单选题)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 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 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 月19日复函称愿以5. 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 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 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 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答案:D
——解析:简单应用题,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是对原要约内 容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一-新要约;
0502.4合同成立、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成立 | 成立时间 | 1 |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
2 | ——若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若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亲子或者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 |||||
——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
3 | ——当事人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合同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 ||||||
4 | ——要式合同,当事人签订要式合同的,以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形式要求完成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 ||||||
成立地点 | A |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
B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没有主营业地点,以经常居住地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C |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 ——未在合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
D |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签订地 | ——合同约定签订地与实际签字地活着盖章地不同的,以合同约定地为合同成立地 | |||||
缔约过失责任 |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C:当事人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D: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
产生时间 | ——合同成立之前; | ||||||
适用范围 | ——合同未成立、合同生效、合同无效等情况 | ||||||
赔偿范围 | ——新来利益的损失<=下期带利益的损失 |
——典型例题0511 (2007单选题)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 淸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 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 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答案:C
——解析:简单应用型题目,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 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屜行主要义务 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典型例题0612 (2011单选题)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
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司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 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 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 丁地
答案:C
——解析:简单应用型题目.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or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未在同一地点签字or盖章, 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or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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