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税务师继续教育相关问题
2021-12-24 分享
众所周知,从事财会类工作的从业人员都要进行继续教育,这几天,就有人问道税务师的继续教育,天地培训整理了关于税务师继续教育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什么时间参加继续教育?
答:根据《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四条规定:
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问: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根据《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五条规定:
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适用本办法。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怎么参加继续教育?
答:根据《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四条规定:
税务师可以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研修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含直播);
(三)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
(四)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访问等;
(五)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问:继续教育需要多少学时?
答:根据《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十二、十三条规定: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45分钟为一个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三级培训体系中,每年须参加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须完成不少于10学时;须参加地方税协和事务所组织的培训学时数按各地方税协的规定执行。
问: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怎么办?
答:根据《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第十八、十九条规定:
未按照本办法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结果为不合格。可以在中税协网校补学完成。
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者,根据身体情况和从业情况自主选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长。
税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课程】零基础学习会计实操 【财务】西安财务咨询公司收费标准?
【资料】高级会计评审资料免费领取 【培训】西安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