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2022-01-25 分享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规定:“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受票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根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课程】零基础学习会计实操                                【财务】西安财务咨询公司收费标准?

【资料】级会计报考资料免费领取                     【培训】西安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 

上一篇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企业需要进行?

下一篇
怎么在电子税务局申请UKEY?

推荐新闻

点我咨询
电话咨询

139-0927-5288

139-0929-7088

139-0927-6366

139-0926-2788

139-0922-7899

139-0929-7688

139-0927-9599

139-0927-0188

139-0926-0924

400-029-0214

官方微信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