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库”应该怎么做账?
2020-11-09 分享
会计生活中,存货可是一个企业至关重要的工作,涉及存货的收发、计量等等业务。那么,发票和货物又存在不能同时发生的情况~
发票先到,货未到还比较好处理;货先到,发票却未到,我们就无法准确地处理存货的价值,这就需要我们进行一个存货入库的预估,也叫暂估入库。
暂估的概念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
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
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暂估的账务处理
1.暂估入库
【案例】
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税率13%),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130元(含税)。
【解析】
借:原材料——A 1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供应商 ) 1 000
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暂估冲回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A -1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供应商) -1 000
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A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1 130
也就是说,先假设我已收到货物的金额,收到时把假设冲回,再次录入真正发票收到的金额。
怎么样,其实灰常灰常简单的吧~没你们想的辣么复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