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个税如何缴?

2020-10-21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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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1)定义: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的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税率: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4)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02网络红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03彩票中奖取得收入如何缴?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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